一是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。2012年12月,由司法局、残联合成立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,聘请法律顾问,向全市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无障碍联系卡3000余张,为残疾人免费法律援助案件197件,免费提供咨询621人次,免费代书303件,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50多万元,免收律师费90多万元。
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接访。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,由残联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,深入排查残疾人中的不稳定因素,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。
三是完善制度,提供保障。坚持值班制度和安全维稳工作例会制度,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。同时,班子成员、办公室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,确保联络畅通,遇有紧急、重大信访信息,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。如遇特殊情况,确保第一时间做出反应,将影响降到最小。
四是认真做好隐患问题排查。对隐患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,不漏掉一处问题和隐患。对查出来的苗头性隐患和问题,建立信访台帐,并安排专人处理。
五是畅通信访维权渠道,及时处理残疾人诉求事件。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残疾人,不上交矛盾,不推卸责任。引导残疾人通过书信、电话等多种形式反映诉求,对残疾人信访反映的问题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,尽快解决。深入残疾人群众,认真排查信访苗头,维护好残疾人权益,切实做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处理、早报告。
全年未收到对我会干部职工在廉政纪律、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反映投诉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