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阳光家园”项目是依靠国家托养补贴的专门费用,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,解决残疾人生产、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让他们真正享受到“阳光家园”项目的阳光扶持政策。自2009年施甸县实施“阳光家园”项目工作以来,该项目已托养处于就业阶段的智力、精神和重度残疾人785人次,合计为残疾人解决基本生活补助经费65万元。
据悉,自实施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“阳光家园”项目以来,施甸县残联按照残疾人“两个体系”建设的总体要求,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,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作为着力点,认真组织实施以资金补贴到人的残疾人“阳光家园”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式。仅2015年,施甸县就有160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了“阳光家园”项目,每人每年享受居家托养补贴800元,2015年合计扶持资金12.8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