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目的
通过参赛选手运用水彩画的形式及水彩画的技法特点,表达作者对所描绘事物的理解和感受。展示全国残疾人水彩画创作的艺术水平,同时为参加国际残疾人竞赛选拔优秀人才。
二、竞赛任务
运用水彩画的材料和工具,现场创作一幅主题为《在阳光下》或《四季印象》(竞赛当日随机抽取)的水彩画,竞赛当日以给定副题为准。
三、要求
1.组委会统一提供画笔和材料,若使用自带工具材料,需在赛前申报,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;
2.发给每个参赛选手2张背面有组委会编号和盖章的水彩画纸,将绘有完成作品的一张上交(不做参赛草稿纸返回组委会);
3.比赛期间不允许选手相互交流和相互借用材料工具;
四、评分标准
序号 |
评分内容 |
得分 |
1 |
主题表现 |
20 |
2 |
构图 |
20 |
3 |
形色表现 |
20 |
4 |
技法运用 |
20 |
5 |
创意表现 |
20 |
总分 |
100分 |
五、设备和工具材料
竞赛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选手准备以下设备和工具:
1.画架一个、桌椅一套;
2.画板一块(规格:60cm×90cm),胶带一卷;
3.进口水彩纸2张(规格:540mm×380mm);
4.专业水彩画透明、不透明颜料各一盒(品牌: 24色)。本创作画以透明水彩画颜料使用为主,可以少量使用不透明颜料;
5.彩色铅笔一盒;
6.水彩画笔(园头、平头0、4、6、8、10、12号)各一套;
7.调色盒、调色板各一个;
8.洗笔小水桶一个,毛巾一块;
9.文具盒(铅笔、橡皮、小刀);
说明:选手不得自带其它工具进入赛场。
六、竞赛时间
本项目竞赛时间为300分钟(5小时)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不得在画面上签名落款。
2.不能将草图及其它可显示图象的物品带入场内(如:手机、相机、MP4、画册、速写本等)。
3.竞赛组委会有权在必要时对竞赛任务、评分标准等进行修改,并及时公示。
4.参赛选手须正确操作、使用竞赛组委会现场提供的设备及工具,以免发生损坏。进入赛场后,及时清点检查设备、工具、材料等是否有遗漏或破损。如有问题,立即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。
5.评判时如出现参赛选手得分相同的情况,将考虑作品完成的速度。
6.竞赛标准的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