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目的
倡导“茶为国饮”,弘扬中华博大精深的茶文化,将“绿色、健康、和谐”的茶文化精神融入特殊教育人才培养中。引导茶艺在特殊教育人群推广。提升残疾人综合文化素质、团队合作精神,展示残疾人创新能力。通过技能竞赛,探索培养残疾人茶艺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和新方法,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。
二、竞赛任务
(一)竞赛方式
竞赛设置方式为个人赛。包括理论知识(20%)、规定茶艺(80%)
(二)竞赛内容:
(1)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、规定茶艺竞技2个环节。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茶艺师职业岗位的技能需求,并参照《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)中相关标准制定。
第一环节:理论考试(占总成绩的20%)
竞赛内容:考试全为客观题,考试内容题库中抽取。
第二环节 规定茶艺竞技(占总成绩的80%)
规定茶艺竞技为红茶、绿茶、乌龙茶、普洱茶冲泡技艺,选手规定茶艺的成绩作为茶艺竞技的成绩(80%)。
指定茶品 指定冲泡方式 统一音乐
红茶——特级祁红 盖碗泡法 潇湘水云
绿茶——特级龙井 玻璃杯泡法 灌想冥空
乌龙茶——铁观音 壶泡法 高山流水
普洱茶——熟宫廷普洱散茶 壶泡法 广陵散
本次大赛由3名裁判组成执裁组,每组2名选手同时比赛。赛前5分钟选手必须完成备具、备水(不计入比赛时间内,超时根据比赛规则扣分),比赛统一茶样、统一茶桌、统一音乐、规定时间。选手服装、茶席、器具自备。备具时间不超过5分钟(选手可提前在指定区域备具),比赛时间不超过12分钟,占总成绩的80%。
1.乌龙茶指定茶艺为双杯(台式,闻香杯和品茗杯)泡乌龙茶技法。
乌龙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壶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温润泡—壶中续水冲泡—候汤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闻香品茗—收具。
2.绿茶指定茶艺为玻璃杯泡绿茶技法。
绿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杯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摇香—冲泡—候汤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3.红茶指定茶艺为盖碗泡红茶技法。
红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杯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冲泡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4.普洱茶指定茶艺为壶泡普洱茶技法。
普洱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壶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冲泡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三、要求
1. 本赛项为个人赛
2.规定茶艺比赛时间顺序为:绿茶、乌龙茶、红茶、普洱茶。组委会提供的茶样均符合各茶类产品国家标准。
3. 个人赛规定茶艺竞技比赛中的茶叶、茶桌、水、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,服装、茶席、器具由选手自备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4.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入赛场。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,不得弄虚作假。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报名资格;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竞赛资格;在竞赛后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竞赛成绩,收回获奖证书。
5. 赛前组织参赛人员按茶类抽签。比赛顺序为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普洱茶,同一茶类按抽签序号确定选手比赛顺序。比赛分组进行,组委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每一组同时比赛的人数。
6. 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报到,比赛开始后未按规定报到选手不得入场参加比赛。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,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、胸牌。只有等比赛正式开始后,方可进行操作。
7. 规定茶艺必须现场操作,茶类由选手比赛前现场自选。
8. 比赛期间,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除携带竞赛所需自备用具外,其它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,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,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;同时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。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,无法进行比赛,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选手比赛;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,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。
9. 比赛终止后,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。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10. 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,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,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。
11. 赛前一天,各领队和选手组织参观设备场地。
注:聋哑人士可以配专业手语老师,特殊残疾人士可配助泡(冲泡程序应由选手独立完成)。有特殊情况应在大赛开始两天前提前报告,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出具意见。
四、评分标准
评分项目 |
最高分 |
1、创新 |
15分 |
2、茶席布置 |
10分 |
3、茶艺演示 |
35分 |
4、茶汤质量 |
30分 |
5、主题阐述 |
10分 |
6、超出时间 |
倒扣5分 |
五、设备和工具材料
种类 |
名称 |
规格型号 |
数量 |
茶艺桌、凳 |
茶艺桌 |
长1200×宽 600×高700(mm) |
1 |
茶艺凳 |
长 400×宽 300×高 450(mm) |
1 |
|
泡茶用水 |
组委会统一提供 |
||
煮水用具 |
随手泡 |
约1(L) |
1 |
茶样 |
名称 |
等级 |
数量 |
绿茶 |
浙江西湖龙井 |
特级 |
20克 |
红茶 |
安徽祁门红茶 |
特级 |
20克 |
乌龙茶 |
福建安溪铁观音 |
特级 |
20克 |
黑茶 |
云南普洱熟茶 |
宫廷 |
20克 |
六、注意事项
1.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不透露个人信息。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,文明竞赛。
2.参赛选手进入赛场,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参考资料(相关技术资料由竞赛组委会提供),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。
3. 竞赛时,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,各参赛选手应在抽签确定的席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。
4. 竞赛终止后,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;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5. 参赛选手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,爱护竞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。
茶艺师(茶艺)竞赛标准
一、竞赛目的
倡导“茶为国饮”,弘扬中华博大精深的茶文化,将“绿色、健康、和谐”的茶文化精神融入特殊教育人才培养中。引导茶艺在特殊教育人群推广。提升残疾人综合文化素质、团队合作精神,展示残疾人创新能力。通过技能竞赛,探索培养残疾人茶艺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和新方法,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。
二、竞赛任务
(一)竞赛方式
竞赛设置方式为个人赛。包括理论知识(20%)、规定茶艺(80%)
(二)竞赛内容:
(1)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、规定茶艺竞技2个环节。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茶艺师职业岗位的技能需求,并参照《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》(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)中相关标准制定。
第一环节:理论考试(占总成绩的20%)
竞赛内容:考试全为客观题,考试内容题库中抽取。
第二环节 规定茶艺竞技(占总成绩的80%)
规定茶艺竞技为红茶、绿茶、乌龙茶、普洱茶冲泡技艺,选手规定茶艺的成绩作为茶艺竞技的成绩(80%)。
指定茶品 指定冲泡方式 统一音乐
红茶——特级祁红 盖碗泡法 潇湘水云
绿茶——特级龙井 玻璃杯泡法 灌想冥空
乌龙茶——铁观音 壶泡法 高山流水
普洱茶——熟宫廷普洱散茶 壶泡法 广陵散
本次大赛由3名裁判组成执裁组,每组2名选手同时比赛。赛前5分钟选手必须完成备具、备水(不计入比赛时间内,超时根据比赛规则扣分),比赛统一茶样、统一茶桌、统一音乐、规定时间。选手服装、茶席、器具自备。备具时间不超过5分钟(选手可提前在指定区域备具),比赛时间不超过12分钟,占总成绩的80%。
1.乌龙茶指定茶艺为双杯(台式,闻香杯和品茗杯)泡乌龙茶技法。
乌龙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壶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温润泡—壶中续水冲泡—候汤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闻香品茗—收具。
2.绿茶指定茶艺为玻璃杯泡绿茶技法。
绿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杯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摇香—冲泡—候汤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3.红茶指定茶艺为盖碗泡红茶技法。
红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杯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冲泡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4.普洱茶指定茶艺为壶泡普洱茶技法。
普洱茶指定茶艺竞技步骤:
备水—备具—布具—温壶洁具—赏茶—置茶—浸润泡—冲泡—出汤—赏汤—分茶—奉茶—品茗—收具。
三、要求
1. 本赛项为个人赛
2.规定茶艺比赛时间顺序为:绿茶、乌龙茶、红茶、普洱茶。组委会提供的茶样均符合各茶类产品国家标准。
3. 个人赛规定茶艺竞技比赛中的茶叶、茶桌、水、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,服装、茶席、器具由选手自备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4.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入赛场。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,不得弄虚作假。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报名资格;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竞赛资格;在竞赛后发现问题,将取消其竞赛成绩,收回获奖证书。
5. 赛前组织参赛人员按茶类抽签。比赛顺序为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普洱茶,同一茶类按抽签序号确定选手比赛顺序。比赛分组进行,组委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每一组同时比赛的人数。
6. 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报到,比赛开始后未按规定报到选手不得入场参加比赛。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,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、胸牌。只有等比赛正式开始后,方可进行操作。
7. 规定茶艺必须现场操作,茶类由选手比赛前现场自选。
8. 比赛期间,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除携带竞赛所需自备用具外,其它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,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,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;同时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。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,无法进行比赛,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选手比赛;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,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。
9. 比赛终止后,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。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10. 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,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,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。
11. 赛前一天,各领队和选手组织参观设备场地。
注:聋哑人士可以配专业手语老师,特殊残疾人士可配助泡(冲泡程序应由选手独立完成)。有特殊情况应在大赛开始两天前提前报告,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出具意见。
四、评分标准
评分项目 |
最高分 |
1、创新 |
15分 |
2、茶席布置 |
10分 |
3、茶艺演示 |
35分 |
4、茶汤质量 |
30分 |
5、主题阐述 |
10分 |
6、超出时间 |
倒扣5分 |
五、设备和工具材料
种类 |
名称 |
规格型号 |
数量 |
茶艺桌、凳 |
茶艺桌 |
长1200×宽 600×高700(mm) |
1 |
茶艺凳 |
长 400×宽 300×高 450(mm) |
1 |
|
泡茶用水 |
组委会统一提供 |
||
煮水用具 |
随手泡 |
约1(L) |
1 |
茶样 |
名称 |
等级 |
数量 |
绿茶 |
浙江西湖龙井 |
特级 |
20克 |
红茶 |
安徽祁门红茶 |
特级 |
20克 |
乌龙茶 |
福建安溪铁观音 |
特级 |
20克 |
黑茶 |
云南普洱熟茶 |
宫廷 |
20克 |
六、注意事项
1.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不透露个人信息。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,文明竞赛。
2.参赛选手进入赛场,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参考资料(相关技术资料由竞赛组委会提供),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。
3. 竞赛时,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,各参赛选手应在抽签确定的席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。
4. 竞赛终止后,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;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5. 参赛选手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,爱护竞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。